在全省住建领域质量安全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尹勇
(2023年3月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明确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新思想、新要求,总结2022年度全省住建领域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成绩,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刚才,云昌同志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安委会全会精神,边疆同志通报了202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2022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全省住建系统履职尽责,始终把质量安全作为建设工作重中之重,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项工作成效明显。2022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7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0项,其中包括国家优质工程金奖4项,国家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10个,取得了较好成绩。全省住建领域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的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抓制度建设,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全省住建系统紧紧围绕“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两个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安全责任。一是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日志(试行)》,在全省所有在建项目实行“安全日志”制度,压实项目安管人员责任,充分发挥安全员“吹哨人”的作用。二是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省外入滇企业事故多发频发、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控不严、执法处罚震慑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突出问题。
(二)抓攻坚行动,重大风险防控有力。聚焦住建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了自建房、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集中攻坚行动。一是制定印发了《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聚焦经营性自建房,按照“排查要快、识别要准、管控要严、整治要实”要求,全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省共排查自建房198.2万栋(经营性自建房67.9万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30.3万栋),共发现安全隐患3.66万栋(红牌754栋、黄牌4948栋、蓝牌30889栋),对特别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管控措施动态清零,做到了“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坚决防范和遏制了房屋倒塌事故。二是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聚焦城镇燃气报警器安装、燃气管道占压等6个方面重点,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省10.53万户餐饮等非居民用户燃气报警器安装实现动态全覆盖;排查燃气管道占压隐患7199处,整改完成7182处;开展瓶装液化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检查1666次,整改隐患2520处。三是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突出危大工程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省共组织2616个检查组,检查企业1.2万个,检查在建项目1.4万个,整改安全隐患3.4万条,停工整改项目353个,停业整顿企业30家,处罚金额818万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413条,已整改完成412条,其中1条管控到位并正在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如昭通、保山、大理、丽江、迪庆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抓问题整改,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问题隐患整改取得较好实效。一是狠抓国务院安委会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去年,国务院安委会先后3次对我省开展了实地督查检查,共发现住建领域问题隐患240条,已完成整改238条,正在整改2条。二是狠抓省级督查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去年,先后8次派出93个省级督导检查组,对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开展实地综合督查,抽查了364家企业、234个在建项目、1386个点位,发现各类问题隐患4194条,已全部整改。三是狠抓重大安全隐患问题隐患整改,实行“四个清单”管理,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3个“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排查出重大安全风险4170条、重大隐患3041条、突出问题5093条,已落实管控措施4146条、治理措施2909条、治本措施4856条,已完成整改4813条,及时整改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四)抓标化建设,本质安全不断提升。深入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调动企业抓质量安全工作的主动性,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狠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全省所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率达100%。二是狠抓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全年共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67个。三是狠抓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去年共创建省级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118个。
(五)抓教育培训,监管能力持续提升。以“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在全省开展线上示范观摩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去年全省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25次、10万人次参加,其中对监管机构及人员开展了5期共10个专题的质量安全专题教育培训。二是加大对安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年共新办安全生产许可证3399本、延期692本、变更4285本,对全省17.71万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持A证5.46万人、持B证6.71万人、持C证5.54万人)开展新培或继续教育。三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全省9.77万人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了新培或继续教育,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一线管理工作基础。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住建系统一线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随着全国经济复苏,我省在建施工项目多、重大工程项目多,年内要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污水处理厂3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4座,要新建改造城镇棚户区7万套、城镇老旧小区1938个、城市燃气和供排水管道6000公里、农村房屋抗震改造10万套,任务十分繁重,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重、压力大、要求高。全省住建系统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眼睛瞪得大大的紧迫感,把安全大事时刻放在心上,把安全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把安全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双下降”。
(一)要充分认识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使命意识。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但我们一些地区和部门安全发展理念仍然树得不牢,安全红线和底线使命意识不强,目前全省还有部分新成立的园区、开发区等未设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的地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健全,监督人员配置不足、不合理,监督力量弱;甚至有的单位及人员还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善管”“不会管”的现象。同时,一些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仍然不清晰,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制度体系不健全、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而得不到及时消除,导致事故发生。如去年有个在建项目,半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事故,这就充分暴露出我们有的监管部门和企业使命意识不够、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同志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生产经营单位,务必要进一步增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使命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和“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质量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意识。刚才,边疆同志通报了去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事故情况,共发生26起、死亡3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虽然同比下降了30%、18%,但事故总量依然居高不下、多发频发,其中还发生了1起4人死亡的较大事故。当前,有的企业趁着市场形势好转,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抢工期、赶进度,盲目生产,甚至违法违规生产,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自建房先天性不足,房屋使用安全依然突出;城镇燃气老旧管道量大,燃气泄漏风险不同程度存在;“四名一传”消防基础设施差,安全隐患未得到根本消除,安全管控难度大;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日趋凸显,隐患较为突出,极易发生事故,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同志们,予波省长多次强调:“安全生产怎么重视都不为过、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怎么投入都不为过”,“事故下降是硬要求,措施管用是硬道理”。全省住建系统务必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紧迫意识,一定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采取管用的措施管控好这些重大安全风险。
(三)要客观认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必须强化依法治理安全生产,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但从我们平时督查检查和掌握的情况来看,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不高,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处罚宽松软、依法治理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找不准问题、拿不出管用的措施等问题依然存在。从去年发生的事故情况来看,我们有的地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9.03”、“1.07”事故就是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不力;有的地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流于形式,导致事故多发频发。同志们,抓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就是要落实责任,全省住建系统务必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执法处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步一个脚印抓好工作落实。
三、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切实抓好2023年质量安全重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2月22日内蒙古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当前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宁书记第一时间召开省委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予波省长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汲取教训、自警自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全省住建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在“夯基础、强管理、压责任、查隐患、抓治理、见实效”上下功夫,确保全省住建领域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围绕“12348”工作思路抓好以下工作。
(一)锚定“一个”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今年,我们的目标任务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提升工程品质,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开展“两项”行动。要紧紧围绕“防坍塌、防坠落、防‘三违’”行动,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整治攻坚。一是开展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治理行动。针对当前全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不力,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多且得不到根治,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从今年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开展“两场联动”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分包外包单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为施工现场安全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二是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去年,我省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多发频发,且造成了群死群伤,社会影响较大,给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挑战。为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今年在全省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抓起,从每一台设备抓起,从每一个特种作业人员抓起,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各地要一对一督导各类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制度规定,强化施工工序、操作规范和现场管理,有效防范坍塌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昆明、红河、玉溪、大理等州、市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完善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三)打好“三套”组合拳。一是打好在建项目“安全日志”制度“组合拳”。各地、各单位要紧盯每一个在建施工项目,围绕“安全日志”9个方面24项关键环节,全面压实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做到每一个在建项目每一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整改及时到位,切实守住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二是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组合拳”。各地要加大对“十九条整治措施”的宣贯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整治措施的教育、警示、震慑作用,切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组合拳”。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我厅将于近期印发住建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四)紧盯“四个”重点。一是突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要采取常态化巡查,加大管控力度,坚决防止带险经营,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逐一归集排查信息;要按照“一栋一策”要求实施分类整治,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各地要结合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政策性支持,有力有序推进自建房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尽快研究出台《云南省自建房安全管理规定》。二是突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重点。今年,省安委会要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各地要在去年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三是突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聚焦集中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等重大隐患,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监管,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加快建设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推动燃气充装、运输、配送、使用等重点环节,实现精细化管理。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回头看”,彻底解决燃气入户、安检率较低、企业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提升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四是突出城市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管理重点。要督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安全监管;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汛排涝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排查城区易涝区域和低洼积水点;要加强桥梁检测、评估、养护、加固监管,强化应急抢险队伍、设备、物资等保障工作,确保城市桥梁设施运营安全。要加强城镇供水排水安全监管,强化城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五)狠抓“八项”工作。一是狠抓各方质量责任落实,着力提升工程质量品质。各地、各单位、各行业协会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检查标准》,突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重点,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加强质量行为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和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责任,严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关,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品质。二是狠抓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着力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有效防范施工坍塌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到位。三是狠抓标准化创建工作,着力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本质水平。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责任、样板示范、责任追溯等制度,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和竣工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持续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和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全力调动企业抓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提升质量安全本质水平。四是狠抓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整治,着力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持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工程质量检测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检测市场行为,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面提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五是狠抓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着力防范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今年,要在全省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行为,落实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企业等单位及人员的质量责任,加大预拌混凝土抽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发现一批、曝光一批、处罚一批、教育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及责任人,加强源头管控,坚决防范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六是狠抓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要紧盯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问题隐患清单,立行立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七是狠抓监管执法处罚,着力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加大对责任事故的约谈、曝光、问责、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发生责任事故或在建筑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企业,要在门户网站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全网警示。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每一起事故都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着力改变重检查、轻处罚和处罚不及时的现象,充分发挥有效震慑作用,切实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是狠抓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强化底线思维,想在前、谋在前、抓在前,全力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抓实抓细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着力提升住建系统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同志们,质量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住建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全力做好质量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